深圳證券交易所今天發布《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創業板規則到底如何呢,于現在的主板市場區別何在呢,能不能是主板市場的一個翻版呢,能不能體現創業的特色呢,主板市場的問題在創業板能不能得以解決呢?這一系列疑問將隨之得到答案。目前還是請大家認真研究一下這個征求意見稿,提出自己的見解,為創業板的成功推出貢獻一份綿帛之力吧。
有人提出,與主板上市規則相比,創業板上市規則突出了以下變化。其中,創業板上市標準為公司總股本3000萬元,而主板市場總股本為5000萬元。其實這一變化沒有什么實在意義。中小板不是也突出了中和小嗎?但是事實上,中小板的很多公司比主板市場的公司還大得多,現在中小企業板超過十億股本的就有四個,而寧波銀行一上市總股本就達到了25億。所以說,從股本數量上來看,中小企業板和主板的差別并不明顯。
對于投資者最為關注的股份限售制度的安排,深交所明確要求,創業板公司正式向證監會申請發行股票之前的6個月內入股股東,自股票上市起1年內不能流通轉讓,必須在上市1年以后才能出售50%的股票,兩年以后才能出售其余股份。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了某些利用內幕實現暴利的行為北京遠景張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