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上海7月8日專電上海證券交易所近日宣布,為配合6月28日發布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完善方案,該所正式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2年修訂)》,并于7月7日起施行。
新《上市規則》已經上交所理事會審議通過并報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原《上市規則》同時廢止。
在建立退市配套機制方面,設立風險警示板,警示風險、釋放風險,防范投資者特別是個人投資者參與非理性炒作;設立退市公司股份轉讓系統,減少上市公司退市后轉至其他交易市場的操作不便和運作成本;建立重新上市制度,為退市公司回到上交所集中交易市場預留空間。
據悉,為保證新《上市規則》的順利實行,上交所對新老規則適用的銜接作出了安排。
此外,為減少不必要的例行停牌,提高市場效率,上交所還對原《上市規則》的相關內容進行修改,取消了例行停牌制度,包括取消股東大會召開日的例行停牌、取消股價異常波動公告日的例行停牌、取消投資者溝通日的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