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之目前房價不斷高漲,對于普通購房者來說,即使在婚前買房,也很少有人能夠做到一次性付清所有房款,因此婚前買房,婚后共同負擔房貸的情形還是會普遍存在。那么,萬一感情不合而離婚,這種房產該怎樣分割?在此,本文根據不同的情況為您介紹離婚時婚前房產如何分割問題。
(一)應視雙方出資情況以及不動產權利登記等情況來具體進行分析。大體上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1、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登記在雙方名下
這種情況下的按揭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一方出資、登記在雙方名下
對于一方出資,雙方都登記的情形,一般會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不動產的登記制度,只要房產證上出現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對于這種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資,但房產證上已經登記了他(她)的名字,則該房產應為夫妻共同財產。至于如何分割,可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未約定按份共有的,可認定為共同共有,即人們常說的“對半分”。不過,這也并非絕對,對于這種情形而言,還會適當考慮到出資人的具體情況,因此離婚分割該房產時,出資一方可適當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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