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指出,監管層對于融資方的單體風險很難約束,將信托納入數據庫主要約束的是融資方,提高融資方的違約成本,彌補監管的不足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表示,將信托公司貸款信息全面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并對其提供信用信息服務。
央行此舉,被認為是對日益膨脹的信托資產風險的防控,此次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央行指出,將有利于信托公司加強自身風險管理,也有利于各類金融機構防范金融風險。
普益財富分析師范杰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納入數據庫其實主要是對融資方進行約束。此前監管層只能提示信托公司注意某類業務的風險,但是納入數據庫后,單個融資方的風險更易防控,目前信托已達近10萬億元的體量,將信托納入金融信息數據庫已是十分必要。”
防止風險傳導
有信托公司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信托融資在社會融資體系中的比重近年來呈明顯上升態勢,信托公司管理資產規模膨脹,加上監管機構嚴控銀行表外貸款風險,促使央行將信托納入金融信息數據庫。
中國信托業協會的數據顯示,截止到今年二季度末,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信托資產規模已達到9.45萬億元,環比增長了8.29%;央行公布的社會融資規模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6月份,信托貸款規模為1162億元,占當期社會融資規模的比例達到了11.2%。
范杰也對記者指出,信托業目前近10萬億元的體量使得其已有必要被納入金融信用數據庫。
近年來,已有多起信托公司的信托計劃曝光違約、未及時償付本息等風險事件。降低風險及防止風險向其他金融領域蔓延已是信托業的主要基調。而此次央行將信托納入金融信息信用基礎數據庫,信息共享將大大提高企業的違約成本,也可以有效降低信托風險的傳導。
在具體操作上,央行指出,按照《征信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人民銀行決定將信托公司貸款信息全面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并對其提供信用信息服務。對于已接入數據庫的信托公司,人民銀行將要求其報送全部貸款信息,確保信息報送及時、準確、完整,并取得信息主體的授權等。對于尚未接入數據庫的信托公司,將加快接入進度,實現對信托機構和信托貸款業務的全覆蓋。上述舉措,有利于進一步提升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服務水平,有利于信托公司加強自身風險管理,也有利于各類金融機構防范金融風險。
不過此次央行在文中僅表示將信托公司貸款信息納入數據庫,范杰對記者指出:“信托公司提供的其他類型的融資方式,如債券投資等,事實上與貸款類似,都與企業的信用風險息息相關,但是從公開渠道僅看到了央行表示將信托公司貸款信息納入數據庫,并無涉及其他信托融資方式,不知原因為何。”
此外,央行同時表示,對于金融機構從事的委托貸款業務,正在積極研究相關方案,擬將其信息盡快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從融資端堵漏
央行此次將信托貸款納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與信托公司以往遇到的監管約束有所不同。
監管層對信托業的監管措施,一個是從信托公司的角度入手,從信托公司資質、業務合規性等方面設定監管指標,把控風險;另一層則集中在“銷售端”,如規范信托產品代銷僅能通過金融機構渠道、對投資者進行充分的風險揭示及審核。但是從業務領域,監管層只能從大的方向上對信托公司進行約束,例如提示信托公司控制某類業務的增量、規避某些行業的周期性風險等等。
“此前監管層對于融資方的單體風險很難約束,此次將信托納入數據庫,其實主要約束的是融資方,提高融資方的違約成本,彌補這方面監管的不足。”范杰認為。
因此信托業內普遍“看好”此次央行的舉措,“融資方最看重的融資渠道其實還是商業銀行,此次信托的貸款數據納入監管網絡,企業的信用記錄商業銀行也可以一目了然,如果出現信托違約,則其通過商業銀行的貸款的難度也會大大增加,得不償失,反而使其更有動力兌付信托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