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銀行(行情,資金,股吧,問診)西安西關分理處(以下簡稱農行西安西關分理處)銷售的理財產品,僅與客戶簽署一張認購/申購委托書后,便將資金從客戶個人賬戶上劃走。”近日,西安熊敏(化名)女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投訴稱。
然而,按照現行《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應包括:理財產品銷售協議書、理財產品說明書、風險揭示書、客戶權益須知等。
對熊敏投訴的內容,農行西安分行西稍門支行相關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回應稱,該理財產品銷售文件齊全,但已經歸檔,若需查看,要先提供采訪提綱。然而,截至記者發稿時,農行方面亦未能提供相應的銷售文件。
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西安分所趙恩西律師表示,依據熊敏所言,農行西安西關分理處這種行為屬于欺詐,雙方簽訂的產品認購/申購委托書中,也并未對承擔風險的責任進行明確約定。
客戶:僅與農行簽署委托書
近年來,隨著理財產品市場規模不斷擴大,銀行與客戶因此衍生的糾紛亦層出不窮。在這些糾紛中,較為常見的是銀行銷售人員向客戶違規承諾收益所致。
熊敏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其在農行西安西關分理處購買了一款理財產品,但銀行只和她簽署認購/申購委托書后,就將資金從其個人賬戶上劃走。
熊敏提供的《中國農業銀行理財產品認購/申購委托書》顯示,其購買的名為“金鑰匙天工”2013年第1期實物黃金投資理財產品,委托日期為2013年2月1日,起息日為2013年2月6日,到期日為2013年5月7日。該產品認購/申購委托書顯示,產品風險類型為中高風險,客戶風險類型為進取型。
除上述委托書外,熊敏稱自己并未與銀行簽訂風險揭示書、產品協議等文件,銀行方面也未提供產品說明書。而對于“中高風險”涵義為何,熊敏亦表示并不清楚。
按照2012年1月1日起實施的《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理財產品銷售文件包括:理財產品銷售協議書、理財產品說明書、風險揭示書等;經客戶簽字確認的銷售文件,商業銀行和客戶雙方均應留存。
事實上,除熊敏外,鄭斌(化名)亦在農行西安西關分理處購買了同一款理財產品。據鄭斌介紹,與熊敏一樣,其也只簽訂了一份中國農業銀行理財產品認購/申購委托書,認購金額和熊敏一樣,為12萬元。
律師:銀行可能涉嫌欺詐
值得一提的是,熊敏及鄭斌均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在當初購買這款理財產品時,并不清楚應當簽哪些文件,而是聽銷售人員說這款產品肯定保本之后,便決定購買。熊敏稱,“我經常在他們那里辦業務,也比較信任他們。”
而在熊敏、鄭斌各自與農行西安西關分理處簽訂的產品認購/申購委托書中,明確載有“甲方聲明已清楚知悉并接受所認購/申購產品對應說明書的內容,本委托項下產品的認購/申購及其他交易行為均適用對應《產品說明書》和甲方所簽署《中國農業銀行理財產品協議》的約定。”
對此,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西安分所律師趙恩西表示,如果熊敏的描述屬實,農行西安西關分理處此舉便屬于欺詐行為。雖然雙方簽訂了產品認購/申購委托書,但其中并未對風險承擔問題進行約定。與客戶相比,農行方面在此事中的過失更大。同時,趙恩西建議熊敏、鄭斌可向銀監局及人民銀行投訴。
而對于上述客戶描述情形,《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先后兩次前往農行西安西關分理處核實,但農行方面均未出示前述理財產品的產品說明書,亦未出示相應銷售文件。
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前往該分理處上級部門西稍門支行,該行相關人士回應稱,熊敏所購理財產品銷售文件齊全,且已歸檔。記者應該行相關人士的要求,向其發去采訪提綱,但截至記者發稿,農行方面并未提供相應銷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