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出面代表“基民”維權,將對上市公司違法行為帶來更強的威懾,其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新快報訊已持續了5年之久的中小股東訴銀廣夏民事賠償案剛剛落幕,ST銀廣夏()又被大成基金公司告上法庭:據ST銀廣夏昨日公告,大成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基金景福和基金景宏對ST銀廣夏的起訴狀日前被銀川市中院受理,要求ST銀廣夏承擔虛假陳述導致的賠償責任,索賠金額達2.46億元。
針對大成基金的訴訟,ST銀廣夏表示,公司已委托律師研究相關案件,積極準備應訴,該訴訟案件結果及其對公司利潤和經營的影響尚無法預料。
基金景宏自2000年三季度以后陸續買入ST銀廣夏670多萬股,基金景福2000年三季度陸續買入ST銀廣夏400余萬股,投資成本在20-34元/股之間。等到泡沫破滅后,股價只有3-5元/股,損失慘重。據2001年媒體報道,景宏、景福內部監察工作報告稱,他們買入ST銀廣夏是基于對ST銀廣夏近年來業績以及未來的高成長性的基本面分析,是按照公司投資決策程序進行的一種正常投資行為。在報告期內,景宏、景福沒有重大違規行為,沒有運用基金資產進行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也沒進行有損基金投資人利益的關聯交易。
2004年8月,大成基金管理公司為其所管理的基金景宏和基金景福向ST銀廣夏提起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訴訟,索賠2.46億元。銀川市中院一直對此進行立案審查,直至昨日才宣布正式受理。
此前,證券市場的維權一般僅限于中小股民個人或者集體起訴實施虛假陳述行為的上市公司,而大成基金此舉首次開了基金管理公司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即“基民”)合法權益而起訴上市公司的先河。
分析人士認為,隨著“基民”數目的暴增以及基金作為證券市場第一主力的地位不斷提升,要求基金對內強化內部管理、防范侵害基民利益行為,對外維護基民權益的呼聲漸高。大成基金此次以基金公司的身份出面代表“基民”維權,使得在證券市場維權這一目前仍顯艱難的領域中首次出現機構的身影,這將對上市公司違法行為帶來更強的威懾,其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宗和)
造假令銀廣夏崩塌
在1995-2000年間,上市公司銀廣夏依靠其子公司天津廣夏累計虛構銷售收入10億多元,虛增利潤7.7億多元。在該案件中,為銀廣夏出具審計報告的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因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被分別判刑。2001年8月,銀廣夏造假的驚天騙局被媒體揭開。經過一段時間的停牌之后,銀廣夏股票連撞15個跌停,股價從30.79元跌至4.24元,近68億元的流通市值被蒸發,持有銀廣夏股票的投資者遭受重創,決定集體起訴銀廣夏欺詐。
目前,中小股民起訴ST銀廣夏案已經全部審結。共有836名中小股民起訴ST銀廣夏,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和民事調節結果是,由第三方培鑫公司向股民賠償1543.5萬股ST銀廣夏股票。這部分股票由ST銀廣夏資本公積金定向轉增給培鑫公司,并最終賠付給索賠的中小股民。ST銀廣夏昨日逆市下跌1.77%,收在2.77元。
(子琦/編制)